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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签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时间: 2024-03-12 20:31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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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吴入职本市某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吴以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可以提出解除但没有经济补偿。小吴可以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如果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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